福建政策君 发表于 2020-6-29 10:21:29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开展2019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意见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开展2019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意见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开展2019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意见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全文有效
2019.2.27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各区税务局、市局各派出机构,局内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韩正副总理等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确保减税降费政策落地生根等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税务总局决定以“新税务?新服务”为主题,继续深入开展2019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以下简称“春风行动”),持续打造税务系统优质服务品牌,不断提升纳税人和缴费人的满意度和获得感。根据税务总局的整体要求和工作部署,结合厦门实际,现就我局开展2019年“春风行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行动意义
2014年以来,我局围绕“为民便民”主题,已经连续开展了五年“春风行动”,相继推出了30类102项服务举措,全力为纳税人办税提速减负,纳税人的获得感和满意度逐年提升,为厦门市营造国际一流的营商环境作出了积极贡献。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也是我局国地税合并后的新税务开局之年。站在新起点上,税收工作面临着大规模减税降费的新形势,也面临着深化“放管服”改革和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新挑战,更面临着大幅增加的纳税人和缴费人的新要求。2019年继续开展“春风行动”,就是为了能够集成推出系列便民办税服务措施,给纳税人和缴费人带来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确保减税降费等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税收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充分展示新税务、新担当、新服务、新作为。
二、总体目标
以“新税务?新服务”为主题,以实施减税降费为主线,以深化税收领域的“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为抓手,通过减税降费、提速增效、整合升级、协同共治,彰显利民惠民的新作为、打造快捷便利的新速度、搭建稳定高效的新平台、开创携手共进的新局面,进一步创响特色鲜明的纳税服务品牌。
三、整体安排
在行动安排上,把握“长流水、不断线、打连发、呈递进”的工作节奏,统筹规划,梯次推进,层层落实。在行动内容上,聚焦纳税人所期所盼,通过推出切实落实减税降费措施、切实精简涉税资料、切实优化发票办理、切实响应纳税人需求“四个切实”4项措施大力减税降费;通过推出提速优化流程、提速纳税申报、提速税费缴纳、提速退税办理“四个提速”4项措施全力提速增效;通过推出改善“线上”服务渠道、改善“线下”服务渠道“两个改善”2项措施着力整合升级;通过推出发挥纳税信用增值效用、发挥管理部门协同效能、发挥涉税专业服务优势“三个发挥”3项措施合力协同共治。全年共推出4类13项52条便民办税服务措施。
四、行动内容
(一)大力减税降费,彰显利民惠民新作为
1.切实落实减税降费措施。认真落实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措施,采取有效举措将各项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到位。市、区两级税务机关成立实施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市局纳税服务处设立小微企业服务岗,区局在办税服务厅设置小微企业优惠政策落实咨询服务岗。切实做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落实工作。扩展初创科技型企业优惠政策适用范围。落实扩大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范围。加强税收经济分析工作,以减免税政策效应、优化营商环境措施、重点行业、重大发展战略、区域比较、新旧动能转换为重点开展分析,实现税收经济分析高端定制和精准发力。开展“个税改革惠民众,改革红包我会领”等个人所得税法知识竞赛活动,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个人所得税改革的参与度和积极性,充分享受政策红利。根据税务总局明确的个人所得税宣传口径,紧扣时间节点,依托地方主流媒体帮助纳税人了解个人所得税政策,方便办理个人所得税业务。
2.切实精简涉税资料。进一步清理税务证明事项,落实第一批取消20项税务证明事项的任务,3月底前再取消一批税务证明事项。精简涉税资料报送,2019年底前对纳税人向税务机关报送的资料再精简25%以上。取消《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探索电子签章、电子资料在税收领域的应用和涉税文书电子化推送与签收。
3.切实优化发票办理。便利纳税人领用增值税发票。将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范围扩大至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以及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除了特定纳税人及特殊情形外,取消增值税发票抄报税,改由纳税人对开票数据进行确认。加大电子发票推广力度,在税控开票软件中增加电子发票开具功能,开展税务机关网上代开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试点。将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的纳税人范围扩大至全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优化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在向纳税人推送增值税扣税凭证信息的同时,实现增值税普通发票信息的归集推送和共享共用。
4.切实响应纳税人需求。围绕纳税人关注热点和投诉反映突出问题,2019年上半年开展纳税人需求调查,拓展征纳沟通渠道,增进征纳理解互信,有效减少因政策理解不一致、信息不对称等原因造成的纳税服务投诉。建立纳税人诉求和意见受理快速反应机制、协调沟通机制、问责机制。
(二)全力提速增效,打造快捷便利新速度
5.提速优化流程。拓宽“最多跑一次”事项范围,年底前实现70%以上涉税事项一次办结。推行纳税人“承诺制”容缺办理和纳税申报“提醒纠错制”。优化海关缴款书抵扣方式,将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海关缴款书纳入选择确认范围。取消非居民企业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机构场所审批。优化大企业纳税服务,升级税企沟通方式。加强大企业复杂涉税事项政策服务。选择税务风险内部控制完善、遵从意愿强的大企业集团,签订税收遵从合作类协议并加强跟踪服务。
6.提速纳税申报。完善信息系统,研究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预填申报,实现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申报时主动预填相关申报信息并由纳税人确认的功能。
7.提速税费缴纳。推动自然人以统一身份、统一代码缴纳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费和相关非税收入,提供线上、线下多渠道缴纳税费服务。推动通过第三方非银行支付机构缴纳税费,为自然人办理缴纳税费提供便利。实现以网签方式办理“授权(委托)划缴协议”事项。
8.提速退税办理。确保审核办理正常出口退税的平均时间在10个工作日以内,实现申报、证明办理、核准、退库等业务网上办理。推广标准版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出口退税申报功能。优化其他退税办理,推动退税申请、退税审核、退库业务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
(三)着力整合升级,搭建稳定高效新平台
9.改善“线上”服务渠道。加强税收信息系统整合优化工作,提高信息系统的稳定性。拓展PC端、手机端、自助端等多种办税渠道,实现电子税务局与相关应用系统数据互通、一体运行。组织开展对涉税应用系统供应商和运维服务商运维服务工作评价,引导涉税应用系统运维服务商提升运维服务能力。依托12366纳税服务平台,完善平台功能,拓宽服务渠道,提升智能化、个性化纳税缴费服务体验。优化个人所得税办税软件的在线填报、数据校验、提示提醒等功能,提示扣缴义务人或纳税人修正,减少填报错误。
10.改善“线下”服务渠道。持续推进“一门办”,2019年12月底前,在地方政府的支持下,除对场地有特殊要求的事项外,税费事项进驻综合性实体政务大厅基本实现“应进必进”。
(四)合力协同共治,开创携手共进新局面
11.发挥纳税信用增值效用。深化“线上银税互动”合作机制,推动税务、银行信息互通。扩大合作银行范围,鼓励和推动银行依托纳税信用创新信贷产品,帮助小微企业缓解融资难题。
12.发挥管理部门协同效能。强化与房地产管理部门协作,积极推进房地产交易合同网签备案信息、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整合房地产交易、办税、办证业务流程,推动实施跨部门业务联办。做好应用车辆购置税电子完税信息办理车辆登记业务工作。建立车船税直征数据库并与保险部门数据共享。实现与市场监管部门清税结果数据互联共享。
13.发挥涉税专业服务优势。结合个人所得税改革事项的推进,引导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发挥应有作用。规范涉税专业服务监管,严格落实涉税专业服务实名制,实施信用评价与信用积分管理,加大涉税专业服务信息公告力度。整治和防范“黑中介”“中介黑”行为。
五、行动保障
(一)加强领导,压实责任。“春风行动”是税务机关最直接体现党的十九大“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一项重要工作。市、区两级税务机关务必要站在机构改革的新起点上,认清新时代新税务面临的形势、任务和挑战,充分认识深入开展“春风行动”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提升站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措施和责任分工,进一步完善配套工作机制,做到各类措施有人负责、各类问题有人应对,层层压实责任,层层抓好落实,确保各项措施落地生根。
(二)统筹协作,形成合力。“春风行动”时间跨度长、覆盖范围广、工作要求高,各单位、各部门要增强全局意识、合作意识、执行意识。市、区两级税务机关要切实发挥好“春风行动”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分管领导具体组织,协调解决跨部门的行动项目。市局相关部门要明晰职责分工,各项工作任务牵头部门要按照确定的时间表和路线图,积极主动地会同配合部门细化工作措施,及时协调处理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形成互相支持、协同提升服务质效的良好工作格局。
(三)突出特色,广泛宣传。市、区两级税务机关除了要不折不扣地落实好税务总局的“规定动作”外,还要结合我局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行动,积极规划探索“自选动作”,研究实施具有创新意义和复制价值的服务举措,不断丰富“春风行动”实践,凸显厦门特色。要认真总结“春风行动”亮点工作经验,主动地向上级机关和领导推送,并通过组织现场观摩、工作创新绩效评选等方式开展经验交流;要主动利用各种机会和渠道,加强与纳税人的沟通互动,依托各类媒体积极宣传推介各项便民服务举措,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外部环境。
(四)强化督导,跟踪问效。针对“春风行动”重点举措实施和活动开展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各项工作任务牵头部门都要建立台账、提醒、督办的协调机制,加强跟踪指导和检查督促,及时反映活动开展情况,认真解决出现的问题,确保各项便民办税措施真正落地、落细、落实。市局各工作任务牵头部门应按要求分季度将阶段性进展情况报送“春风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纳税服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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