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管公积金 北京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政策解读
天津人社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遴选支持2020年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
津人社办函〔2020〕290号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委办局(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各职业院校,各公共实训基地,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深入推进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74号)要求,拟遴选支持一批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建设。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名额
2020年,拟支持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培训基地项目”)和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大师工作室项目”)分别不超过5个。
二、遴选范围
(一)培训基地项 目。一是重点从具备高技能人才培训能力的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公共职业技能实训基地、大中型企业技能培训中心以及世界技能大赛集训基地中遴选;二是继续支持已确定为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的项目单位,重点选择管理规范、资金使用安全、培训能力强、高技能人才培养成效显著的项目单位,支持其提升培训能力。
(二)大师工作室项目。一是在一线工作的历届“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海河工匠”获得者中,未被确定建设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的高技能人才,优先纳入大师工作室项目建设范围;二是天津市技能大师工作室。
三、支持政策
对通过审核备案的培训基地项目和大师工作室项目给予资金扶持。每个培训基地项目资助500万元,每个大师工作室项目资助50万元。
四、申报材料
(一)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材料
1.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书;
2.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3.法人资质证明。
(二)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材料
1.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表;
2.领衔技能大师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证明材料;
3.领衔技能大师主要技术成果、专利、获奖情况的证明材料。
申报表及相关文件可在公共邮箱(haihegj@163.com,密码:zynljs403)下载,以上材料均需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
五、申报要求
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于6月5日(星期五)前将申报材料及电子版报送市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海河教育园区体育环路1号),其中,市属企业、技工院校由委办局(集团公司)推荐,其他单位由所在区人社局推荐。
六、联系方式
市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 兰 磊
联系电话:88973603、13207521556
邮 箱:lanlei2011@tj.gov.cn
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处 刘丽洁
联系电话:83218261
市人社局 市财政局
2020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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