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策君 发表于 2020-6-28 12:03:32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沪地税财行〔2013〕42号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本市第七批公共租赁住房(单位租赁房)项目名单的通知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本市第七批公共租赁住房(单位租赁房)项目名单的通知
沪地税财行〔2013〕42号

   
   长宁区税务局、普陀区税务局、闸北区税务局、闵行区税务局、松江区税务局:
根据《关于落实公共租赁住房税收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0〕2号)的有关规定,现将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提供的第七批公共租赁住房(单位租赁房)项目名单转发给你们,请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税收减免事宜,确保有关税收优惠政策落实。
特此通知。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2013年10月16日








附件:
第七批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共租赁住房(单位租赁房)项目名单.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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