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沪地税财行〔2013〕42号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本市第七批公共租赁住房(单位租赁房)项目名单的通知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本市第七批公共租赁住房(单位租赁房)项目名单的通知
沪地税财行〔2013〕42号
长宁区税务局、普陀区税务局、闸北区税务局、闵行区税务局、松江区税务局:
根据《关于落实公共租赁住房税收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0〕2号)的有关规定,现将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提供的第七批公共租赁住房(单位租赁房)项目名单转发给你们,请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税收减免事宜,确保有关税收优惠政策落实。
特此通知。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2013年10月16日
附件:
第七批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共租赁住房(单位租赁房)项目名单.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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