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30001796 抵帐的二手面包车业务是否适用按4%征收率减半征收之规定?还是按17%的适用税率处理?
抵帐的二手面包车业务是否适用按4%征收率减半征收之规定?还是按17%的适用税率处理?
[案例]130001796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9号)规定: 纳税人销售旧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所称旧货,是指进入二次流通的具有部分使用价值的货物(含旧汽车、旧摩托车和旧游艇),但不包括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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