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66]140000361 我公司是一般纳税人企业,现向客户销售了一批货物,客户要求我们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由于是第一次合作,我们要求对方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可对方未能提供,那么我们能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给对方?
我公司是一般纳税人企业,现向客户销售了一批货物,客户要求我们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由于是第一次合作,我们要求对方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可对方未能提供,那么我们能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给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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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21 条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 1 )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 ( 2 )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 ( 3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汀<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 (国税发〔 2006 〕 156 号)第10 条规定,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销售免税货物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因此,只要您企业销售商品不属于以上规定情形的,可以给对方开具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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