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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政策君
发表于 2020-6-28 11:24:19
[12366]140001132 房地产开发企业清算时补缴的土地增值税,是否需要缴纳滞纳金?
房地产开发企业清算时补缴的土地增值税,是否需要缴纳滞纳金?
140001132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220号)第8条规定,纳税人按规定预缴土地增值税后,清算补缴的土地增值税,在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内补缴的,不加收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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