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政策君 发表于 2020-6-28 11:05:21

[12366]140000314 我公司向A 公司购买货物,取得A 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但A 公司委托B 公司收款即我公司货款是付给B 公司的,这样我公司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否抵扣?


我公司向A 公司购买货物,取得A 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但A 公司委托B 公司收款即我公司货款是付给B 公司的,这样我公司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否抵扣?
140000314
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若十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1995〕192 号)规定,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支付运输费用,所支付款项的单位,必须与开具抵扣凭证的销售单位、提供劳务的单位一致,才能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否则不予抵扣。 因贵公司支付款项的单位是B 公司,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销售单位A 公司不一致,因此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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