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政策君 发表于 2020-6-28 10:59:19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新国税办〔2006〕317号 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销售给日上免税行(上海)有限公司的免税出口卷烟核销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销售给日上免税行(上海)有限公司的免税出口卷烟核销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新国税办〔2006〕317号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销售给日上免税行(上海)有限公司的免税出口卷烟核销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51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新国税办〔2006〕317号 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销售给日上免税行(上海)有限公司的免税出口卷烟核销问题的通知》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