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66]140000272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再生资源时,符合什么条件可以享受增值税缴纳的先征后退政策?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再生资源时,符合什么条件可以享受增值税缴纳的先征后退政策?
140000272
根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再生资源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 2008 〕 157 号)第4 项规定,在2010 年底以前,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再生资源缴纳的增值税实行先征后退政策。 (1)按照《 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 (商务部令2007 年第8 号)第7 条、第8 条规定应当向有关部门备案的,已经按照有关规定备案; (2)有固定的再生资源仓储、整理、加工场地; (3)通过金融机构结算的再生资源销售额占全部再生资源销售额的比重不低于80 % ; (4)自2007 年1 月1 日起,未因违反《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或者《 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 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县级以上工商、商务、环保、税务、公安机关相应的行政处罚(警告和罚款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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