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政策君 发表于 2020-6-28 10:45:58

[12366]140000353 我单位安装的监控设备取得进项税额能否抵扣?


我单位安装的监控设备取得进项税额能否抵扣?
140000353
根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 (财税113 号)规定,以建筑物或者构建物为载体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无论在会计处理上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均应作为建筑物或者构建物的组成部分,其进项税额不得在销项税额中抵扣。 监控设备作为智能化楼宇的配套设施不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12366]140000353 我单位安装的监控设备取得进项税额能否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