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政策君 发表于 2020-6-28 10:38:41

[12366]140001138 对因发票违法被处罚后再次出现同样的问题,是否还能够进行处罚,再次处罚是否违反一事不二罚的原则?


对因发票违法被处罚后再次出现同样的问题,是否还能够进行处罚,再次处罚是否违反一事不二罚的原则?
14000113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然而发生发票违法行为后,再次出现同样问题的,就应该理解为第二次发票违法行为,不属于同一个违法行为。 所以,再次处罚不违反一事不二罚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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