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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政策君
发表于 2020-6-27 11:48:36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财税字〔1995〕77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民航空地勤人员的伙食费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民航空地勤人员的伙食费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财税字〔1995〕77号
经报国务院同意,民航空地勤人员的伙食费应当按照税法规定,并入工资、薪金所得,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并由支付单位负责代扣代缴。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1995年10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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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财税字〔1995〕77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民航空地勤人员的伙食费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