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肇庆市地方税务局 肇地税直外发[1997]004号 关于印发《对外籍个人申报工资薪金不实或拒不申报采用核定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的通知
广东省肇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对外籍个人申报工资薪金不实或拒不申报采用核定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的通知
肇地税直外发00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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