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66]140000317 新办生产企业出口自产产品多长时间内可以申请退税?
新办生产企业出口自产产品多长时间内可以申请退税?
140000317
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 2006 〕 102 号)规定,退税审核期为12 个月的新发生出口业务的企业和小型出口企业,在审核期期间出口的货物,应按统一的按月计算免、抵、退税的办法分别计算免抵税额和应退税额。 税务机关对审核无误的免抵税额可按现行规定办理调库手续,对审核无误的应退税额暂不办理退库。 对新发生出口业务的企业的应退税款,可在退税审核期期满后的当月对上述各月的审核无误的应退税额一次性退给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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