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策君 发表于 2020-6-27 11:42:01

沪国税流[2002]78号 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2年防汛专用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2年防汛专用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的通知》的通知
沪国税流78号
状态:全文废止(失效)

   
上海市车辆购置附加费征收管理办公室: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2年防汛专用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的通知》(财税99号)转发给你们,请转知所属,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2年防汛专用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的通知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二OO二年八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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