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沪国税流[2002]120号 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辆购置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辆购置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沪国税流120号
状态:全文废止或失效
废止或失效的条款:第一、二、三、四、六、七条。
上海市车辆购置附加费征收管理办公室: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辆购置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18号 )转发给你们,请转知所属,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辆购置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二OO二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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