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政策君 发表于 2020-6-27 11:17:2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新国税办[2000]226号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开计划内免税出口卷烟口岸的通知》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开计划内免税出口卷烟口岸的通知》的通知
新国税办226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国家税务局,各地、州、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开计划内免税出口卷烟口岸的通知》(国税函17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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