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策君 发表于 2020-6-27 11:15:32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沪地税地[2003]9号 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星光计划”项目建设占地免征耕地占用税批复》的通知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星光计划”项目建设占地免征耕地占用税批复》的通知
沪地税地9号

   
   各区、县财政局,市财税六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星光计划”项目建设占地免征耕地占用税的批复》(国税函1168号 )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函告我局。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星光计划”项目建设占地免征耕地占用税的批复》(国税函1168号)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二OO三年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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