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政策君 发表于 2020-6-27 10:58:57

普通发票计划管理


普通发票计划管理


一、业务概述

基层税务机关参照上年发票发售量及其他有关情况,在规定的时限内按所需发票种类,填制《普通发票领购计划表》,报上级税务机关发票管理环节核批或计划调整。

二、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

三、税务机关办理时限

普通发票印制计划依据上级部门布置的时间编报。

四、工作流程图

见附件。

五、操作规范

(一)计划编制上报

旗(县、市、区)国税局【普通发票保管岗】按照规定时限向【发票计划调拨岗】报送《普通发票领购计划表》。【发票计划调拨岗】根据发票库存情况,参照上期发票的发售量,在规定的时间按所需发票种类,在上级部门布置的时限内汇总填制《普通发票领购计划表》报盟(市)国税局。

(二)计划调整

旗(县、市、区)国税局【发票计划调拨岗】对需要进行计划调整的,及时填报《发票领购计划调整表》报送盟(市)国税局进行调整。

(三)资料归档

【发票计划调拨岗】负责上述资料的日常归档工作。



附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普通发票计划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