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政策君 发表于 2020-6-27 10:40:31

吉林省地税局 吉地税函[2013]第79号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追加2013年城市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项目计划的通知

吉林省地税局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追加2013年城市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项目计划的通知
吉地税函第79号
各市(州)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税务局:
现将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追加2013年城市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项目计划的通知》(吉建保〔2013〕13号)转发给你们。请与棚户区改造相关部门密切配合,认真核实数据,落实棚户区改造税收优惠政策。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
2013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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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地方税务局政策法规处承办 办公室2013年6月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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