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关于公布获得2018年度免税资格的非营利 组织名单(第四批)的公告 川财税〔2020〕1号
四川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公布获得2018年度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第四批)的公告川财税〔2020〕1号原文链接:https://sichuan.chinatax.gov.cn/art/2020/2/5/art_320_283604.html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精神,现将经财政厅、省税务局联合审核确定的获得2018年度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第四批)公布如下(按拼音字母排序):1.成都民用航空医学中心2.四川电力医院3.四川省村社发展促进会4.四川省华西天使医疗救助基金会5.四川省教育基金会6.四川省金融科技学会7.四川省人民防空协会8.四川省卫生经济学会9.四川省消防协会10.四川省心理卫生协会11.四川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学会12.四川师范大学教育基金会13.四川西华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14.四川西南石油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以上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有效期为五年。
四川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2020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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