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政策君 发表于 2020-6-26 10:54:43

肇庆市国家税务局 肇国税(2001)33号 肇庆市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增值税免税管理办法

肇庆市国家税务局
肇庆市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增值税免税管理办法
肇国税(2001)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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