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策君 发表于 2020-6-26 10:48:50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沪地税地[2003]72号 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铁路系统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铁路系统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沪地税地72号

   
各区县税务局,市财税二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铁路系统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通知》(财税14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向市局反映。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铁路系统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通知》(财税149号)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二OO三年八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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