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地税局 吉地税发[2016]51号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迅速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做好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工作的通知》的紧急通知
吉林省地税局吉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迅速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做好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工作的通知》的紧急通知
吉地税发51号
各市(州)、县(市、区)地方税务局,省局稽查局、直属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迅速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做好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工作的通知〉的紧急通知》(税总发〔2016〕60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传达和学习。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严肃工作纪律,抓好工作落实,全力完成好全面推开营改增各项工作任务。各地要将贯彻落实情况随时上报省局,书面汇总材料,于2016年5月7日报省局营改增工作领导小组。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
2016年5月3日
(只发电子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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