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政策君 发表于 2020-6-25 10:59:44

山西省税务局 晋税明电[1994]28号 山西省税务局关于教育费附加征收问题的紧急通知

山西省税务局
山西省税务局关于教育费附加征收问题的紧急通知
晋税明电28号
山西省税务局关于教育费附加征收问题的紧急通知
晋税明电28号
全文有效
各行署、市、县税务局、省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国务院国发明电第2号、中机号645号国务院关于教育费附加征收问题的紧急通知转发给你们,我省仍用现行票证征收,希各地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国务院关于教育费附加征收问题的紧急通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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