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政策君 发表于 2020-6-24 12:06:15

【纳税资讯】纳税信用等级有大用处!不要与这些福利擦肩而过~

本帖最后由 子宁 于 2020-8-11 16:06 编辑



如何享受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性减免优惠









今年以来,黄冈市税务部门积极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帮助支持全市中小微企业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共渡难关,实现平稳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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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税务部门结合“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积极走访企业,对因疫情影响遭受重大损失,纳税人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确有困难的,经核准,依法减征或者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截至目前,全市共有1023户受疫情影响的困难企业享受到了房产税和土地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累计减免税收8000余万元。
下面,就由杨蔚告诉大家针对受疫情影响遭受重大损失的企业,该如何享受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减免政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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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政策规定,因疫情影响遭受重大损失,纳税人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确有困难的,经税务机关核准,依法减征或者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
(一)纳税人因疫情期间生产经营受到影响或复工复产的企业,报经税务机关核准,可给予免征2020年第一季度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二)对制造业、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业(指旅行社及相关服务、游览景区管理两类)、疫期商贸流通在营保供企业(以发改委提供的名单为准)以及参与属地疫情防控的物业服务企业(以住建局提供的名单为准),报经税务机关核准,可给予免征2020年第一季度和第二季度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三)对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的出租人,可按实际减免租金的月份申请减免2020年度出租部分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文 字:柯学渊
协助拍 摄:杨 蔚 柳 亮 石晓飞 肖宏伟 杨 洋(市局所得税科、高新区局、第一税务分局、第二税务分局)
编 辑:黄学峰 薛 康
编 审:田大勇

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
有你相伴
便是最美的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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